|
:::
您的位置: 首頁 > 最新消息.
|
最新消息 |
|
|
|
|
|
|
最新消息
標題 |
轉知行政院函以,有關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人員,再任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所列機構董(理)事長及執行長,於任期屆滿前年滿70歲,因特殊考量須報請本院核准繼續擔任一案,請查照。 |
發布日期 |
2022/12/30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106 |
詳細內容 |
依行政院111年12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1000306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
相關連結 |
目前無資料 |
相關檔案 |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