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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標題 |
有關本市各級學校教育人員112年8月1日退休審定作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發布日期 |
2023/2/17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201 |
詳細內容 |
一、 |
為辦理旨揭審定作業事宜,請各校人事人員先行收件預為審查,並配合下列事項: |
(一) |
送件期程:112年3月6日(星期一)至3月10日(星期五)止。 |
(二) |
教師年資維護:請於送件前確實至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將申請退休人員各段年資之「表1基本資料」、「表19經歷」、「表20考績」、「表35動態」、「表38敘薪」等資料維護正確,俾利進行後續審核。 |
1、 |
收件方式:以郵寄掛號、公文交換或親自送件至本府教育局人事室。 |
3、 |
檢附證件:請確依「桃園市各級學校教職員退休案件應附表件自我檢覈表及注意事項」辦理,已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務檔案下載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 |
(一) |
112年3月6日至3月10日各校開始送件。 |
(二) |
112年3月22日至5月31日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查案件。 |
(三) |
112年4月至5月分批公告有疏漏學校修正及補件。 |
三、 |
未於本府教育局辦理112年退休意願調查時提出,臨時申請112年專案退休者,請另案檢附具體證明文件函報本府同意後,再行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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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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