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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關本市各級學校教育人員112年8月1日退休審定作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布日期 2023/2/17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點閱次數 201
詳細內容

一、 為辦理旨揭審定作業事宜,請各校人事人員先行收件預為審查,並配合下列事項:
(一) 送件期程:112年3月6日(星期一)至3月10日(星期五)止。
(二) 教師年資維護:請於送件前確實至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將申請退休人員各段年資之「表1基本資料」、「表19經歷」、「表20考績」、「表35動態」、「表38敘薪」等資料維護正確,俾利進行後續審核。
(三) 收件作業:
1、 收件方式:以郵寄掛號、公文交換或親自送件至本府教育局人事室。
2、 收件窗口:
(1) 高國中學校:科員黃虹庭。
(2) 國小學校:科員劉采瑩。
3、 檢附證件:請確依「桃園市各級學校教職員退休案件應附表件自我檢覈表及注意事項」辦理,已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務檔案下載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
二、 旨揭審查作業規劃期程如下:
(一) 112年3月6日至3月10日各校開始送件。
(二) 112年3月22日至5月31日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查案件。
(三) 112年4月至5月分批公告有疏漏學校修正及補件。
(四) 112年6月上旬完成核定作業。
三、 未於本府教育局辦理112年退休意願調查時提出,臨時申請112年專案退休者,請另案檢附具體證明文件函報本府同意後,再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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