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頁 > 最新消息.友善列印,開新視窗
  最新消息 訂閱最新消息
     
 
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 回列表 |
最新消息
標題 函轉有關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實施適用對象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發布日期 2023/7/26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點閱次數 70
詳細內容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稱客委會)112年7月18日客會語字第1120005521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客委會前於112年6月17日函送旨揭計畫至各地方政府在案。該計畫適用對象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經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
三、 上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係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內部單位、機關(構)及轄下鄉(鎮、市、區)公所。
四、 有關旨案經費申請及撥付核銷方式,說明如下:
(一) 請各機關學校(不含教職人員)完成內部審查後,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申請總額,填寫補助經費請領清冊(參考範例如附件),連同收據,於申請期限前,以紙本函送本府客家事務局申請補助,申請期限說明如下:
1、 第一梯請於112年8月30日前函送本府客家事務局。
2、 第二梯請於112年12月29日前函送本府客家事務局。
(二) 由本府客家事務局統一彙整後函送客委會,待客委會審核無誤並撥付後,再由本府撥付至各申請補助之機關學校,並請各申請單位轉發各申請人。
五、 檢附客委會來函、「檢核清冊參考範例」及「報名費請領清冊」各1份供參。

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
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附件一(pdf檔)
附件二(odt檔)
附件三(odt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