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 首頁 > 最新消息.
|
最新消息 |
|
|
|
|
|
|
最新消息
標題 |
行政院函以,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轉知。 |
發布日期 |
2023/12/14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108 |
詳細內容 |
一、 |
依行政院112年11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3086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
二、 |
為防止本府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各機關學校應製作「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相關規定告知書」,以及適時運用多元管道,例如於公開場合、訓練課程、機關內部網站或電子郵件公告等方式,宣導有關法令規定,並於新進同仁報到時,落實填報上開告知書,使本府公務員明確知悉相關規範,強化正確守法觀念。 |
|
相關連結 |
目前無資料 |
相關檔案 |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