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頁 > 最新消息.友善列印,開新視窗
  最新消息 訂閱最新消息
     
 
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 回列表 |
最新消息
標題 函轉教育部轉知銓敘部函以,為因應國民年金法規定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調整,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審定之「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每月給與標準應由新臺幣(以下同)3,772元配合調整為4,049元,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發布日期 2024/1/23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點閱次數 82
詳細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130006202號書函辦理。
二、 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58條、第5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8條亦有相同規定,爰亡故公立學校教職員如遺有未成年子女,且經主管機關依法審定給卹者,其未成年子女每月加發撫卹金之給與標準亦應配合調整;至113年1月如仍以原給與標準發給者,應予補發差額。

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
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附件一(pdf檔)
附件二(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