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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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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標題 |
教育局為預估編列所屬各級學校及市立幼兒園107年公教員工退休人數及所需退撫預算案 |
發布日期 |
2017/5/9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128 |
詳細內容 |
一、基於公務經驗傳承,對於54歲以下申請自願退休者,如體能及工作狀況良好,請留任奉獻人力。
二、至未於教育局辦理107年退休申請調查時提出,嗣因特殊原因(如罹患重病)須申請107年專案退休者,各校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報經本局提出(主計及人事人員,應依循其系統向本局提出)。
三、請有意申請107年退休同仁,攜私章於本(106)年5月18日(星期四)前逕向本室登記。
四、自願退休:
1、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略以,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者,得申請自願退休,退休原因請選「自願退休」。
2、查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4條規定,教師或校長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惟兼顧本市各級學校學生之學習、受教權及校務正常運作等,申請退休生效日儘量以107年8月1日為原則。
五.技工(含駕駛、工友)列管屆齡及自願退職:請總務處查填後,以紙本(如表1)逕送教育局秘書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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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無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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