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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標題 有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學校106年度『圖利與便民及消費者保護權益』專案法紀宣導」北區場次,請同仁報名參加
發布日期 2017/9/5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點閱次數 367
詳細內容

一、依據教育局106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強化公務員暨學校教職員工正確法律之認識,期能提升其「圖利」與「便民」之區辨能力,充分瞭解法律明確規範,發揮勇於任事之精神;另為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爰加入消費者保護權益課程,宣導消費者正確資訊,避免資訊不足而受害,特辦理旨揭宣導活動。
三、案內相關資訊臚列如次:
(一)辦理日期:106年10月18日13時30分至17時00分。
(二)地點:桃園區公所4樓視聽室。
(三)參與對象: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之公務員,請各學校及本局各科室擇派派1名參加。
(四)課程講師:陳漢仁律師。
(五)宣導內容:「圖利與便民」及「消費者保護權益」。
(六)報名方式:為利本局人數控管,請參與人員於106年10月13日前至「本府教師研習系統」報名,研習時數若欲登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者,講習當日請務必於簽到表欄位填寫身分證字號,主辦單位不進行個別登錄。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課程講義將於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置於本局網站/重要連結/廉政服務專區/廉政宣導成果項下(http://www.tyc.edu.tw/boe/main.php?menu_page=against),請參加人員自行列印資料並於當日攜至會場,主辦單位不另行準備課程講義。
(二)講習將登錄3小時研習時數。
(三)本活動備有飲品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備飲水器具。
(四)為避免耽誤上課時間,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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