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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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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標題 |
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桃園考區推薦監場人員案 |
發布日期 |
2018/10/30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108 |
詳細內容 |
一、旨揭考試三等考試訂於107年12月15日至同年月17日;四等考試訂於107年12月15日至同年月16日;五等考試訂於107年12月15日舉行,並商借啟英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啟英高級中等學校(三等及四等)及本市立內壢國民中學(四等及五等)為試區。
二、請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規定,推薦所屬公務人員(不含教師,不推薦亦可)擔任監場主任或監場員,並填具監場人員推薦表,意者請於107年11月6日前逕向人事室辛登記。
三、遴薦人員填具推薦表時,需同時選擇擬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請擇一試區及考試等級參與),凡經市府遴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
四、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市府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遴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遴聘。
五、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
六、另因各試區僅提供有限停車位,請監場人員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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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無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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