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頁 > 校內公告.友善列印,開新視窗
  校內公告 訂閱校內公告
     
 
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 回列表 |
校內公告
標題 有關選擇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應如何計算發給一案
發布日期 2016/8/24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點閱次數 142
詳細內容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8月16日總處給字第10500508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為符100年1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法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設計意旨,並為期退休相關給與制度設計之衡平一致,依法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發給,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選擇支(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因其於展期期間並未「實際支(兼)領月退休金」,爰不得發給子女教育補助。
(二) 選擇支領減額月退休金人員,按其減額比率減發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數額;選擇兼領減額月退休金者,先按其兼領月退休金之比率計算,再按其減額比率減發子女教育補助支給數額。

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
相關檔案 目前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