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頁 > 校內公告.友善列印,開新視窗
  校內公告 訂閱校內公告
     
 
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 回列表 |
校內公告
標題 銓敘部書函以,請各機關加強宣導公務人員禁止酒後駕車(以下簡稱酒駕),若有違者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考績法)相關規定予以考績及懲處,請查照。 
發布日期 2019/3/14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點閱次數 169
詳細內容

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2月26日部法二字第1084746697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杜絕酒駕之決心,請各機關利用內部公開集會、訓練及其他相關場合加強宣導禁止酒駕,倘所屬公務人員酒駕甚至肇事,應依考績法相關規定評定適當之考績等次,並依本府105年5月26日訂定之「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規定,課予相當之行政懲處。

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
相關檔案 目前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