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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標題 轉知高雄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布日期 2019/4/11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點閱次數 109
詳細內容

說明:  
一、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8年4月9日高市教小字第10832176300號函辦理。
二、 該市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原則如下:
(一) 同一教育階段(類科別)服務年資滿7年,且以在該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服務年資為限。
(二) 學校需俟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該市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後,審酌有無可提供轉任之缺額。
(三) 各校依教師控管原則審度尚有缺額始得轉任;惟轉任國小普通班教師尚需考量往後2年無減班情形。
三、 該市實驗教育學校國小計有茂林區多納國小、茂林區茂林國小、巴楠花部落小學、鼓山區壽山國小、美濃區吉東國小及桃源區樟山國小等6校。
四、 該市實施混齡教學學校計有大寮區昭明國小新厝分校、大樹區大樹國小和山分校、內門區景義國小、內門區金竹國小、六龜區新威國小、六龜區寶來國小、六龜區荖濃國小、六龜區新發國小、甲仙區小林國小、甲仙區寶隆國小、岡山區和平國小、杉林區集來國小、桃源區樟山國小、燕巢區金山國小、燕巢區深水國小、燕巢區燕巢國小尖山分校、路竹區三埤國小、路竹區北嶺國小、湖內區三侯國小、永安區新港國小等20校。
五、 該市新興區信義國小音樂類分散式資優資源班係依據「特殊教育法」設置之分散式資優班,主要授課內容為「視唱聽寫」、「樂理」、「合唱」、「樂團合奏」、「室內樂」、「獨奏樂器個別課」及IGP撰寫暨執行,師資須具備以下資格(2者兼具,缺一不可):
(一) 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 音樂科(系)或音樂研究所畢業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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