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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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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標題 |
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請同仁有通過客語認證者,逕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
發布日期 |
2016/11/21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143 |
詳細內容 |
一、旨揭要點獎勵對象為全國公教人員,凡通過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者。
二、通過客語初級認證,嘉獎一次、客語中級認證,嘉獎二次、客語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
三、受理申請時間為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寄發合格證書日起六十日內檢附合格證書影本向服務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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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目前無資料 |
相關檔案 |
目前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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