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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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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標題 |
為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請貴單位踴躍推薦所屬人員擔任本區選務工作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龍潭區公所) |
發布日期 |
2022/3/10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88 |
詳細內容 |
一、 |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1年1月20日桃選一字第1110000092號函辦理。 |
二、 |
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第568次委員會議決議,訂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 |
三、 |
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行政院110年5月24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322號函核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所定標準支給,本區辦理旨揭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3張(市長、市議員及里長),主任管理員3,400元、主任監察員2,800元及管理員2,200元(均不含講習費200元)。 |
四、 |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略以,各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採最廣義認定),請貴單位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
五、 |
貴單位同仁如以包所方式報名,請先參閱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配置人數表(附件一),將該投開票所需求員額及個人資料填具於推薦名冊(附件二),免備文由承辦人員逕傳本公所選務承辦人信箱(10010736@mail.tycg.gov.tw)。 |
六、 |
貴單位同仁如以個人方式報名,請改以登記資料卡方式(附件三),填具完整個人資料,並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及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紙本親送、寄送或傳真本公所,後續由本公所擇合適投開票所及職務工作遴派之。 |
七、 |
檢送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龍潭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配置人數表、推薦名冊及登記資料卡各1份。如有相關報名疑義,請電洽本公所選務承辦人陳先生(03-4793070#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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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目前無資料 |
相關檔案 |
目前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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